福建省|厦门市政府专职
消防员招录公告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6月17日至2008年6月17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吸毒、纹身、口吃、斜视、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男性身高不低于16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男性BMI值介于17.5至30之间,女性BMI值介于17至24之间) 4.热爱消防救援职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因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拒服兵役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曾在厦门地区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离职距今不满3年的; (7)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的; (8)隐瞒影响履职的重大过往病史、评残情况、伤病或不良政治倾向等情况的; (9)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人数 此次厦门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3人。其中厦门市消防救援局局机关5人;思明区消防救援局5人、湖里区消防救援局1人、海沧区消防救援局3人、集美区消防救援局3人、同安区消防救援局1人、翔安区消防救援局5人。 三、薪资待遇和职业保障 (1)消防文员(内勤文秘、辅助执法)岗位月薪5000元起(含五险一金); (2)消防文员(财务会计)岗位月薪7000元起(含五险一金); (3)消防文员(技术服务队员)岗位月薪9000元起(含五险一金);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接警调度员)岗位月薪7000元起(含五险一金); (5)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6)依据《应急管理部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记功嘉奖表彰奖励; (7)部队退役士兵服役年限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年限经审核通过后,可按工作时长折算为工龄。 四、报名办法和途径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7日24:00止。每人限报1个岗位,同时报两个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不予审查通过,即终止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核。未参加现场资格复核或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即终止报名。报名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发放准考证并明确参加考试考核时间、地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延长招聘公告时间。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二)理论考试/上机测试。 (1)报名消防文员各岗位的参加理论考试,理论考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以行政能力测验为主。 (2)报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接警调度员岗位的参加上机测试,上机测试总分100分,测试内容主要以文字编辑、图片处理、计算机打字速度和办公软件应用测试为主。 (三)面试。 阶段性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理论考试成绩×35%+体能测试成绩×5%。 进入面试名单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面试名单人员面试前明确放弃参加面试的,按照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阶段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心理测试。由厦门市消防救援局组织,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体能测试、理论考试/上机测试、面试考核的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确定入围对象和入围候补对象。组织入围对象(含入围候补对象)进行心理测试,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入围对象确定原则:依据各岗位参加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综合排名顺序,按照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量1:1比例确定入围对象,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量30%比例确定入围候补对象(不足1人按1人计算)。如总成绩有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体能成绩高低确定。 报名消防文员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 +理论考试成绩×35%+体能测试成绩×5%。 报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接警调度员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 +上机测试成绩×35%+体能测试成绩×5%。 (五)体检和政审。对心理测试合格的入围对象进行体检和政审。 (1)体检由厦门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检查标准执行,体格检查不合格(或放弃)者,予以淘汰。参加体检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结果后3天内提出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2)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注重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应配合审查,不配合审查、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 (3)体格检查、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从入围候补对象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和候补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岗前培训。统一组织聘用对象开展岗前培训,重点开展队列训练、体能训练、岗位技能训练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和条令法纪教育;岗前培训时间1个月,培训期满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聘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由厦门市消防救援局从入围候补对象中,按程序依次补录。
(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总分100分,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未参加体能测试或未取得分值的,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予以淘汰,即终止参加后续考核项目。
由厦门市消防救援局组织,根据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体能+理论考试/上机测试”阶段性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量4: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测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则面试不合格,予以淘汰。